梦到脚尖冒血?梦到脚尖冒血什么意思

梦到脚尖冒血?梦到脚尖冒血什么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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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

  1. 女生芭蕾脚尖流血
  2. 拳头脚尖雨如点 淋漓两手鲜血染 古诗
  3. 春梦了无痕
  4. 踮起脚尖能促进体内的血液循环,经常踮脚尖对身体有哪些好处

题主是否想询问“女生芭蕾脚尖流血怎么办”?

1、首先女生在芭蕾舞蹈练习中,由于长时间在脚尖上支撑,极易导致脚趾死皮和起水泡,甚至流血,需要停止练习,不要继续在脚尖上支撑。

2、其次使用消毒纱布或消毒棉球,轻轻涂抹一些消毒液如碘酒,帮助止血并消毒伤口。

3、最后如伤痛较重或伤口无法处理,需要及时就医,以确保不会导致感染等后果。

原诗:

景阳冈头风正狂,万里阴云霾日光。

触目晚霞挂林薮,侵人冷雾弥穹苍。

忽闻一声霹雳响,山腰飞出兽中王。

昂头踊跃逞牙爪,麋鹿之属皆奔忙。

清河壮士酒未醒,冈头独坐忙相迎。

上下寻人虎饥渴,一掀一扑何狰狞!

虎来扑人似山倒,人往迎虎如岩倾。

臂腕落时坠飞炮,爪牙爬处成泥坑。

拳头脚尖如雨点,淋漓两手猩红染。

腥风血雨满松林,散乱毛须坠山奄。

近看千钧势有余,远观八面威风敛。

身横野草锦斑销,紧闭双睛光不闪。

译文:

景阳冈上风头正盛,万里之内阴云密布。
触目美丽的晚霞挂在树尖上,侵人的冷雾弥漫在天上。
突然听见一声霹雳般的响声,山腰上飞扑出一个猛兽。
它昂着头踊跃地露出牙齿和爪子,麋鹿之类都连忙逃跑。

清河来的壮士这时就还没醒,在景阳冈山头上坐着面对老虎。
到处找食物的老虎已经非常饥饿了,一掀一扑之间尽显狰狞。
老虎来扑人的样子就像是山倒下了,武松迎着老虎如石头倾倒一般。
武松手臂手腕落下的时候如炮声一样,老虎爪牙爬的地方形成泥坑。

武松拳头脚尖如雨点般落下,淋漓的双手上沾满鲜血。
腥风血雨布满了松树林间,到处散落着毛发胡须。
近看武松千钧一发还有余力,远看他八面威风刚刚收敛。
武松就这样身子横躺在野草间,紧闭着双眼目光不在闪烁。

出自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,作者施耐庵。

扩展资料:

武松打虎,施耐庵所著《水浒传》中的故事,主要讲述梁山好汉武松回家探望兄长,途经景阳冈,至酒家沽饮十八碗,醉后欲行赶路。
酒家告以冈上有虎伤人,劝其勿行。
武松不信,在冈上果遇一条吊睛白额大虫。
武松奋起平生之力以双拳将虎打死,为当地老百姓除去一大害。
后被世人传为佳话。

明初洪武年间,梧塍徐氏九世徐麒(徐霞客高祖)以布衣承诏出使四川,功成辞官回到故里,名扬一时。
徐麒请苏州

(一说为钱塘即杭州)隐士施耐庵到家里当私塾先生。
施耐庵就住在祝塘镇环境幽美的大宅里,边教书边写作《水浒传》,当地人都尊称他为“耐庵公"。

武松景阳冈打虎,写得栩栩如生。
据说当时施耐庵不过是到大宅里村后的后阳岗散步,见有条黄狗睡在松树下,一名庄丁武阿二把黄狗打跑了。
施耐庵回家便以此为原型进行创作,把后阳岗改作景阳冈,黄狗变成吊睛白额虎,武阿二成了武松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水浒传

春天是不是特别容易做梦?这个我不大清楚,但我清楚这并非是个春梦。

因为醒来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睡得是那么玉树临风,很难想象我曾整晚都在梦中挣扎过,而没有扰醒身旁的佳人。
况且,众所周知,男人的春梦是能寻到“痕迹”的。

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告诉女朋友,我做了个梦。

她侧过脸用好奇的眼神盯住我,期期艾艾地问:“梦到我了吗?”

“没有。
”我说。

她翻了个身,用屁股对着我。

我告诉她,在梦里,我窝在一个光线妩媚的角落,又抱着一堆死人的书不停地看。

通常来说,死人透彻,明白,不拧巴,不谄媚,不装逼,没有人间黑白,逢鬼只讲鬼话。
而这些人在写这些书的时候并没有死,所以他们应该更透彻,更明白!
我甚至能想象他们在死时的那种安详,人能这样活完,死去的时候想不瞑目都天理难容了。

我小时候常常凝望死亡,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到来,但我却很肯定它已在我身边发生过了。
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跟随它的脚步,我只是想象:它到来的时候我会消失。
我身边的一切还会正常运行,我还能够看到我的亲人,端详他们的笑容,观察他们在熟悉的地方做熟悉的事情。

但他们还能发现我吗?应该不能。
这个论点使我感到忧伤,而他们毫无感觉,我也不能被感觉到,我害怕毫无感觉,这比疼痛更难忍受!

后来我向往遥远,喜欢幻想,苦苦思索,也就想到宇宙,想到无限。
于是我便开始怀疑烦恼,人是不朽的,为何要烦恼?我们拥有无限的宇宙,拥有无限的世界,无限的延续…… 

令人不甘的是,宇宙和永恒都是无限的,我和其他人一样都是有限的。
跟所有知识一样,你知道的越多就越是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越多。
跟所有人生哲学一样,你明白得越多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,就越觉得自己无知。

再后来,当我明白这种无限只属于粒子,质子,光子等这些游离状态的能量物质,而不属于拥有整体结构的人类时,我感叹到,既然这样那还烦恼个锤子?

我侧过头,拨开女朋友耳际边柔顺的黑发,把这些轻声告诉她。

她回答我:“你又骂脏话了。

女人是很可爱的一种生物,她们会在你思索生命,探讨人生的时候及时纠正你的措词,并且隐隐对你透露出,对于以人生命名的题目来说,生人的问题才是她们所最关注的核心部分。
难怪那些善于思考人生,努力追求生命奥妙的真正的大师,大作家,大诗人,大艺术家,通常都很难有正常的家庭生活,正常的夫妻关系和正常的性生活。

我想象不出无限的人生,永恒的生命会是怎样,但我猜测这一定会是很乏味的,至少于我们人类现在的情形来看是这样。
思想凌驾于每一个人不堪的肉体之上,既然不可能脱离有限的思维模式,就不可能享受无限的生命乐趣。

我和一切相同的人一样,从不同的时刻来到这个世上,以不同的时刻离开这个世界。
不出意外的话,我奶奶会死在我爸前面,我爸会死在我后妈前面,我后妈会死在我前面。
如果找个比我小的姑娘,我们一起衰老,她有可能会死在我的后面。
如果生了孩子,他(她)也会死在我们后面。
如果一切都不出意外,问题就简单了。

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,我们得思索,各自需在这场死前的游戏当中竭尽全力,不顾一切地找寻目标,追踪方向。
然后变得盲目,开始回顾那些离开我们的人。

人间是混沌的,未来世界一样,没有牵引,没有佛,神灵只在黑暗中穿梭。
于是我在书中寻找根据,从先驱的文字中理解问题。
于是我相信这个世界有灵魂,他们从无限的时空中与我交流。

当然,扯这些是不合理的,我也没有神交的本领,所以我也不能用交流这个词,这也是不合理的。
我现在的状况,准确点来说是在被交流。
看到这里,认识到这层之后,你也应该清楚了自己的状况,你现在正处于被我交流的状态中。
这种情况看起来似乎也很普遍,但能产生作用的实则是凤毛麟角。

通常来说,你得看到一些文字或一些画面,使你有一种忽遭雷击般的震撼感。
这里不是说你的神经所接触到的东西有多血腥,有多色情或有多感人,才遭此震撼。
因为,这些东西在你身上运行的流程大致跟排泄差不多。
我所指的是一种比排泄要高端点的,当接触到它的瞬间便毫不怀疑地相信,它们反应出的思想(包括观点,行为,个性)与你如出一辙。
这里,它与教育或洗脑等类似的情形也不同,这些融入到你的思想需要一个过程。
而前者是不需要这个过程的,简单点来说就是,你先产生了这种思想,并且对此深信不疑(不论别人有何异议),而后在某个机缘巧合碰触到了它,像高山遇见流水,你的身体感受到了灵魂,接着你就该赞叹了,毫不掩饰地在心底里赞叹!

至于这种赞叹的感受如何,我也还需体验了才能晓得,所以还是正正经经接着写这个主题的内容好一点。

我没有告诉女朋友,我的梦里出现了一位体态丰腴,风情娇媚的美人儿。

这是不可想象的事!

这个女人在我梦里肆无忌惮,她明明穿着衣服,但我却能清楚地看见她裸露的胴体。
她坚挺硕大的双乳,曼妙的细腰,白皙有质感的身段,被我尖锐的眼睛一一揭露。
这使我明白了,颠倒是非的是自己,肆无忌惮的不是梦。
梦是无辜的,也是真诚的。

坦白地讲,我并不喜欢这样丰满的胸部。

这没什么不妥,就跟有人喜欢吃鸡腿,有人喜欢吃鸡屁股一样。
而且我还简单地认为,这对器官太大,导致得乳腺癌的几率相对会更高。
我喜欢合适,合适才舒适,舒适才长久,长久不代表无限,但适合有限的享受。

我删减了女人曝光的那一段,把这些想法告诉了准备睡个回笼觉的女朋友。

她的声音从被子里幽幽传出来:“那你觉得我的合适吗?”

“合适。
”我说

“我才不信。

“至少你自己觉得合适嘛。
” 

她带着不满的语气道:“不跟你说啦。

于是,当梦里的那个女人慢慢向我接近的时候,我才算看清了她的脸庞,但我却猛然一惊。

这个女人,不,我应该说这个女孩,这样我才觉得不那么别扭。
当我真正看清她的脸庞之后,一种罪恶感油然生起。
这女孩是我小学时代所钦慕的第一个异性。

记得那个时候第一次看见她,我仿佛觉得她的眼睛会发光,同时我也感到自己的眼睛在发光。
当我们两个发光体再次相遇的时候,她显得那么明亮,而我是那么暗淡。
此刻,她步步紧逼,我坚守在最后一道防线上。
这里需要说明一下,此刻,她已不适合“女孩”这个词了,如果这样充满味道的女性还被称为女孩,那可是一项不小的罪名。
我也想通了一点,既然来者不善,我就不能视来者如无物,顶多说句,本人也非善男信女也!
做人不能太墨守成规,那是很没趣的,书呆子才这么干,因为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啦!

她的美丽如果可以用地球以外的星辰来比喻,我绝不会把她当做地球以内的生物来对待。
可如果她跟我不是同样的地球生物,那么,我们怎么做那件事?这问题真能够把脑袋都想疼了,我觉得我真够迂腐的。

终于,我看不到她的胴体了,她衣冠整洁的形象顿时让我轻松了下来。
这时,我还看到她身边有个五六岁的小男孩,纤细的小手紧紧拽着她米黄色的裙角,一副害羞的模样,胆怯地望着我,嘟起小嘴,神情里充满了倔强。

显然是个聪明的小家伙!

她用轻微颤抖的声音对我说:“我结婚了,生了个儿子,但感情破裂了。
”说完,她轻轻抚摸着小男孩圆滑的脑袋瓜,男孩仰起头,一双天真的眼睛瞪得老大,直直盯着他的母亲,似乎在思考他母亲说这些话的意思。

其实,我也不大能明白她对我说这些话的意思,不管是她感情破裂还是黄疸破裂,这跟我都没有任何关系。
不过我并不担心,不管讲不讲道理吧,眼前这孩子也绝不可能是我的。

不过这事要说起来也没什么问题,两个单独的个体能够一辈子长久相守在一起,本身就是个奇迹。
爱情燃烧完之后,也就是你迁就他,他忍耐你。
他可能有动过掐死你的念头,你也有过拿刀子割了他的想法,既然两人终究合不来,现在分了也算文明。
起码没造成伤亡,没给社会制造恐慌,发自肺腑地说一句就是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。

虽然现在有了孩子,你这就是一件功劳啊。
孩子教化得好,长得白白胖胖,这功劳的大头当然也算你啊。
日后孩子长大成人,变龙化凤,自然你也就功德无量啦。
至于他如何,这份功劳顶多也就能算他个鸟事儿啦。

这些话我本想用来安慰她,但眼睛一接触到她的脸庞,我就说不出口了。

女人的美丽,有时就像一把上好膛的枪,对于男人的杀伤力是瞬间致命的,而且是要害部位。
不过我不能同情她此刻的遭遇,因为她曾经是我的偶像,偶像是不能被同情的,偶像永远都是站在自己的高处。
虽然我也不明白,当初为什么会认为她是我的偶像,但既然这么干了,就义无反顾好了。

现在我明白,这个词用在她身上显然不适宜,因为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偶像,至少我知道他们存在的方向。
而她,一定要解释一番的话,只好模糊地判断为,最初偶尔性幻想的对象。

我表示了她的出现令我十分惊讶,但她显然比我镇定多了。
她踱着轻巧的步伐向我走来,问我:“你在看什么?”

她的声音仍然是那么动听,而且离得我是那么贴近,仿佛声音是从我脸上拂过,然后再钻入我的耳孔,害得我心头上差点撞死了一头小鹿。

我将手里的作者掩卷埋好,自作聪明地回答:“看书。

她露出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,那个微笑让她看起来如昔日般年轻、貌美。
我觉得这样下去我的智力马上会直线跌至负数,所以,我索性两眼充满艺术细菌地盯住她。

估计她被我看的免疫力也开始下降了,只好再问:“你在看什么呢?”

“一本书,一本描绘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女性的经典选刊。
”我仍直直盯着她说。

她笑了笑:“时代周刊?”

我说:“你觉得哪个配,就哪个。

接着她又对我微笑,伸出一只手来,说:“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。

我想先感受一下她那双手的温度,就先伸出了半截邪恶的爪子,迟疑起来:“去哪儿?”

转眼,我就被带到了一片田园地带,奇怪的是,那个男孩这时却不见了。
她领着我走向一片灌木林,这时一轮满月已经挂上了晴朗的夜空,树叶上全都披上了一层银灰色。
在这片银色的世界里,走起路来都觉得是在飘。

她始终没有说话,默默地朝着前面影影绰绰的树林继续走去,我也默默地跟在她身后。
虽然都没有说话,但我知道她正在想着什么,因为我也正在想着什么。

突然,她转过身来看着我,她的眼神变得十分柔和,那对眸子里像是注满了润泽的清水。
在这样对视了一阵之后,我向四周环顾着,打破了黑夜的沉静:“这是哪儿?”

她闭上眼睛,面向月光,用力地做着深呼吸。
良久,一阵悦耳的声音仿佛从空中飘散开来:“多美啊!

没有办法,她真的很美,所以我赞道:“是的,的确很美!

她欢快地笑了起来,两手束在了背后,踮起脚尖在松软的草地上来回划动着小碎步。
她的笑声惊起了林子里一阵“扑哧扑哧”的声响,一群身影乌黑的鸟从一片树头起飞,在另一片树头落下。

她仍然笑着说:“你比我想象中要幽默多了。

“原来我也在你的想象中出现过?这听起来可有点不可思议。

她噗嗤一声,拉起我就往山头上奔。
夜里的山间本来是很阴凉的,这一阵奔跑之后,满头大汗,令我觉得衣服真是个多事的玩意儿。
当我们停下来之际,我的双腿已经感觉到有点快撑不起自己的身体了。
她这样不顾一切地奔跑,我真怀疑她是要跑去生命的尽头。

我看着她气喘吁吁的模样和绯红的脸颊,慢慢向她走去,说:“你真能跑。

“你跑不动了吧。
”她回过头来,得意的神情里带着孩子的顽皮样儿。

“再跑十公里都没问题。

牛皮不怕吹得大,真要跑我可经不起折腾了。
我迅速在想着对策:她要说再接着跑,我就得说鞋底穿个了洞,不过这个说法经不起验证。
我得说,这里已经是山头,前面没路了。
不过她要是提议我们再跑下去,那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或者,我假装浪漫说,实际上这个位置看风景妙得很呢,我们就在这欣赏月色吧。
她有可能会说,我想去前面那个离月亮更近的山头,看得更清楚些,女人都爱这么干。
说不好,她还会叫我去摘两颗星子下来呢,那我就得赔上老命啦。
想来想去,我都觉得没有获胜的希望,牛皮吹上去了可真是收也收不回来。

突然,她叹息起来:“可惜我们跑不出这片世界。

我笑着说:“怎么可能,这世界本来就是为我们而生的,不用逃离它,我们可以享受它。

她咯咯笑着:“是吗...嗯,我们,这个词真好。
就像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里面,安迪留给瑞德的那段话,‘希望是件美丽的东西,也许是最好的东西。
美好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死的!
’我们,这个词就代表着希望,是一样的意思。

她又开始在山头上四处转悠起来,活泼得跟少女一般。

在交谈中得知,他丈夫出生名门,教育背景颇丰富,我只记得她念出了很多个头衔来,也记不住那些头衔前面的内容。
那男人长相出众,身材健美,绅士翩翩,一表人才。
也没什么不良的嗜好,人无完人嘛,就有点赌瘾,抽点大麻,但有钱,所以不是一般的赌鬼。
是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,总之用现在的话来讲,就是个真正的高富帅啦。
不过,导致他们破裂的原因跟这些都没有关系,同样作为一个男人,这个时候多少都要维护一下男同胞之间的尊严了,所以这种事说不得。

这个时候,她的呼吸忽然变得有点急促起来,脸上浮现出一丝羞涩的红晕,杏眼圆睁注视着我,我心里面的那头小鹿又开始跑起来啦。

看着她一起一伏的胸脯,像一对上蹿下跳的精灵。
在晚风中飘扬的长裙,感觉是在向我招手……

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一幅似曾相识的画面,我忽然间感到头皮有点发麻。
她望着我,性感的嘴唇不时掀动着,像是在跟我说什么。
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,说不清我在干什么,或许是心里又出现了一个个怪兽,在跟那只小鹿斗争呢。

后来我对她说:“你想搞破鞋吗?”

她陡然愣住了,我也愣住了。
不知为何会冒出这样一句话,我以为她要开始羞愧,或是迅速用她的嘴堵住我的嘴。
但她却说:“搞破鞋是什么意思?”

这使我终于宽心了。

我把这些告诉了女朋友,她正准备从被子里爬出去开电脑,旋即又缩了回来。

她表示大方地问我:“你小学的情人啊?”

“不是。

“不是吗,那她叫什么?”

我表示镇定地说:“凯特.温丝莱特。

“切。
”她说,“你做白日梦啊!
我的梦中情人还是莱昂纳多呢,要不我们来比试一下。

我说:“好,我鄙视你。

前文那一段就这样夭折了,诸君各位看到这里想必心里正堵得慌,或许要骂我一句,装逼。
或许要赞我一句,装得恰当。
这些都好说,不过我需要说明一点,这样安排是因为不能把里面出现的那个男孩给忘了,我还得拿他充个幌子来写下面的内容呢。
假如我在前文里,在那样符合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,把他娘给上了,就有两点不妥。
其一,我女朋友势必要来验证一下我这个梦的真伪。
其二,上了那男孩的娘,我就没脸面再拿他充下文的幌子了。

如上所述,一清二白。
当然,这样解释完全出自私心,没办法符合所有人的要求,毕竟我也不是混窑子的。

接下来就拿那个男孩来说说吧。

不知为什么,我觉得他的神态像极了我的一位朋友,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失去了任何联系,我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,生活得怎样。

他是我幼时的伙伴,叫许臻。
那个时候记忆深刻的是,他脸上和身上总是会带着不同颜色的瘀伤,出现在我面前。
我从来不问他,身上这些豹纹也似的东西是怎么来的,其实我很好奇,但我没勇气问,他也从不提起,但我每次都会很关心地问他痛不痛,他只是摇头说:“不痛。

有一次,我们在河边抓泥鳅玩。

那是一个太阳猛烈的下午,我们赤着脚,顺着河边湿滑的泥土来回移动,将大堆大堆可疑的泥土从水里掘出来,专心致志地寻找里面的生命。
我们将抓到的泥鳅,放进一个捡来的塑料瓶里面,它们灵动滑溜的身体和着灰色的泥巴,一起被我们投进了这个透明的牢笼中。
有时也会抓到一些蚯蚓,但我们都把它们归为一类了。

毒辣的阳光,把我们稚嫩的皮肤都晒红了,许臻干脆脱掉了衣服:“我们下水去吧。

我看到他细嫩光滑的皮肤上,至少有十多处颜色深浅不一的瘀伤。
老实说,这么密集,这么大块的瘀伤,别说是在当时那个年龄,就算现在出现在我的身上,我也会疼得直不起腰来。
他却似乎毫不在意的样子,令我至今想起,心里仍不是滋味。

许臻的性格和我很像,不大爱说话,别人说什么也不怎么搭理,很少会与其他孩子发生冲突。
只有一次,我看到许臻和三个年龄比他大的孩子动起了手。
他们四个人纠缠在一起,因为许臻正拼命扯着那三个大孩子里面其中一个的衣领,另外两个从旁边想拽开他,但他就是死死地抓着不放。
旁边两个没了办法,就用脚踢他的屁股,威胁着说:“你放不放手?”

许臻用沉默表示了回答,依旧不肯放开被他扯住的那个男孩。
那男孩有点发急了,抓住了许臻的手臂咬了起来。
我听见许臻大叫了一声,可他抓得更紧了,甚至用双腿也缠在了那男孩身上。
接着他又更惨烈地叫了一声,这一下令我看到许臻的手臂上,开始现出一些带血的斑痕,那个男孩又咬了他一口。
我挥着拳头,蒙着脑袋冲了过去。

一阵混乱之后,大家终于都放开了各自的身体。
那三个男孩也灰头灰脸朝我们的反方向走开了,但许臻又从地上爬起来,想再去追。
那三个男孩做着怪脸,咧着嘴向我们嘲笑着跑了。

许臻又拖着腿追了几步,没能追上,气喘吁吁,嘴里大声骂着:“你妈妈才不要脸。
” 

等他们跑得没了影踪,许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哇哇哭了起来。
这是我唯一一次见到他哭的模样,现在想来,那个哭声是怎样的一种无奈和愤怒啊。

那天在河边,他脱掉衣服之后“扑通”一声就蹿进了水里,我跟着也跳下水。
我们都是河边长大的孩子,从小就熟了水性。
在水里我摸着他背上几块比较大的瘀伤,依旧问他痛不痛。
我料好了他依旧会回答不痛,但他这次却没说话了。

过了许久,他才开口,他问我:“你爸爸打过你吗?”

我说:“打过啊。
”虽然我也有猜到情况会是那样,但我却不敢想象,他爸爸下手会这么狠,而且从伤处看来还这么频繁。

“你在家经常犯事吗?为什么你爸爸总是打你?”

“我们是朋友,你不会跟别人说吧?”

我情绪激昂,伸出小拇指说:“拉钩吧,要是跟别人说了我就是狗,一条黑狗。

他笑了起来:“拉钩吧!

事实上,许臻父母的感情一直不好,这点我当时是能够感觉出来的。
他不是一个开心的孩子,在他的眼睛里,我时常能感觉到一种,不应该出现在那个年龄的孩子身上的忧愁和孤独。
长大后我才渐渐明白,这属于一种直觉,直觉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飘忽的,感官与脑神经突发作用而产生的某种感觉,没有逻辑没有分析,但有时却很精准,是属于同一类人之间才会发生的事情。

想象得出来,父母不和而将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,这种情形并不罕见。
但在许臻口中我才得知,事情的起因却是由于他说了一句实话。

一个阴霾的下午,学校因运动会的彩排,其他的学生都提前放假了。
许臻回到家时,客厅里十分安静,他的父亲这时还在单位上兢兢业业。
当他走回自己的房间,路过母亲的房间时,从并未关严实的门缝里,隐约传出一些动静来。
他以为是家中遭贼了,心里顿时一惊。
迟疑片刻后,他并未跑出去喊叫,而是带着一种好奇和胆怯的心理,用一只眼睛从门缝中偷偷窥视着。
映入眼中的情形,令得他猛然瞳孔放大,如被电触了一般,不知所措。

一个裸露的陌生男人半蹲着,压在一个全身光溜溜,肌肤像仙女一样的女人身上,两个肉体不停在晃动着。
这个口中不停在呻吟着的仙女,长着一副和她母亲一模一样的脸蛋。
从那男人侧边的脸上,能看到一种十分享受的表情,而那个女人的声音轻盈、温柔。
许臻对这个声音,感觉到又是熟悉又是陌生。
当时,我们也不知道还有一个词可以形容这种声音,淫荡。

他不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事,只是心里顿时涌上了一股莫名的出奇害怕的感觉。
他像个贼一样偷偷溜出了家门,一个人在街上游荡着,脑子里浑浑噩噩。
那幅两个肉体不停在晃动的画面,像一部记忆极为深刻的影片,时刻闪现在他眼前。

后来,许臻把这件事单独告诉了他父亲。
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,他只是道出了一个事实,带着疑惑及寻求真相的心理。

当时他父亲就痛打了他一顿。
许臻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粗暴,强势的男人,平日里总是一副知书达理,斯斯文文的样子。
不过,与其这样拐弯抹角,不如干脆说他父亲其实是一个很懦弱的男人更直接。

事实上,许臻的父亲心里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妻子行为不检,也耳闻过其他人口中对他妻子的一些非议。
但他父亲从来都是默默无闻,甚至不敢向他妻子发出疑问,或是让她给那帮瞎说的孙子予以一次回击。
她母亲对此倒是表现得落落大方,由得这群闲人去说。
有时听到别人说得过分了,他父亲就会阴沉着脸,道出一句:“你们又没证据,凭什么在这瞎说。

我敢打赌,即使他父亲,亲眼见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其他男人私会,只要没被对方发现,他也会权当没看见。
他只是害怕,害怕如果遇到这种情况,自己是该像被当场发现的贼一样低头认错,还是该找个地洞干脆钻了进去。
这点可以从他打儿子的情形上看得出来,每次当他痛打告诉他实情的儿子时,那种男人的威严及雄风便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
不可否认,他很爱他的妻子,他的爱是如此的自私,如此的懦弱,丧尽尊严,又如此的极端,委身求全!
假如这一切,没有儿子降临的因素,将是完美的。
他习惯活在那样的两人世界里,每当他和妻子做爱时,总感觉那是他和妻子的第一次体验,总觉得是那样纯洁、美好,仿佛他们永远都是一对初尝禁果的小情侣。

而他母亲始终不知道,许臻早已发现了她的丑事,也不知道许臻被打的事。
有次她发现许臻的胳膊上青了一大块,就严厉地问,是不是跟别人打架了。
许臻低下头去,沉默不语。
她的眼神随即又流露出母亲的关怀,把许臻的手放在胸前握住,另一只手在许臻受伤的部位轻轻抚摸着,然后对许臻说:“去房里把药拿过来,妈妈帮你揉揉。

许臻含着眼泪去房间拿药,嘴唇被打颤的牙齿咬出一条深红色的血迹。

那天,许臻和我说完之后,用很随意的语气问我:“我做错了吗?”

我怔了怔,说:“没有。

“下次看到,我还要说。

“当然,要是我也会说。

过了一会儿,我接着问:“那他再打你怎么办?”

“我不怕。
”他像是突然领悟到了什么。

“不过下次我会躲。

我又问:“你有跟你妈妈说过,你爸爸其实已经知道这事了吗?”

“没有……”

说完,他低下头,不再言语,似乎陷入了沉思。
我感觉脑子里有些许惆怅,但又一片空白。
当然,我们没有想出什么办法,我们太小,没能力反抗,也没能力将事情改变,推动着往另一个方向去发展。
我们在水里泡了很久很久,天色迅速暗了下来,像突如其来的祸端,猝不及防,直到河水已经发黑,我们才上岸离开。

我和许臻在进入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分开了,他转了校,从此我便再没有见过他。
慢慢的,我又有了新的伙伴,他也从我的记忆中慢慢淡忘了。
直到我长大后,身边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,但我却并没有说出来,我知道原因是为什么,但我始终不知道是不是对的。

之后,我才又重新把许臻从黑洞般的记忆深处揪了出来,现在我明白,他当时为什么只把事情单独说给他爸爸了,而当时在河水里我所想的,应该也是这个吧。
不过我却还想问他,如果现在换成他,他还会那样简单、直接地把真相说出来吗?

同时,我希望他现在过得好。

我把这些都告诉了我女朋友,又问她我这故事编得好不好。

她说一点儿也不好,叫我别瞎扯这些有的没的了,还是好好写我的小说去吧。
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,扯这些只是为了证明我也会装孙子罢了。
小说不是那么好写的,难道我认为随便编个故事,坐在暖气房里对着键盘噼里啪啦地敲,敲到手指头抽筋,眼睛发直,脑袋发蒙,然后凑上一些小资情调的文字就可以了吗。
虽然这些东西也会有人看,但凭良心讲一句,这都他妈是些什么玩意儿啊。
不要说给人看了,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羞愧。

不过,现在我有点累了,这些也扯不好,但小说还是得写,写完之后爱不爱看,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
踮起脚尖能促进体内的血液循环,经常踮脚尖对身体的好处:常常掂脚能改善下身的血液循环系统。
长时间久坐或站着的人非常容易觉得脚酸痛和发麻。
情况严重会有大隐静脉曲张。
维持一样姿势,不主题活动,会让腿部血液回流受阻。
大腿肌肉十分比较发达,有大量毛细血管。

脚掌能够释放压力缩紧大腿肌肉,释放压力的时候可以锻炼肌肉的血液灌注。
全身肌肉缩紧时,压挤毛细血管,使静脉血液注入心血管,进而加快血液循环。
每日踮脚尖15min,有利于大腿变细。
好多人静座好长时间。
欠缺运动之后,大腿内脂肪化学物质非常容易沉积,因此大腿根部也会变得肥胖症。
如果可以根据脚掌点燃发热量,推动全身血液循环,大腿根部瘦下来难度便会小一些。

而且每天能踮脚尖15min,有利于增强抵抗力。
好多人长期性缺少锻炼,可能造成抵抗力弱。
当免疫力下降时,某些疾病的发病率会显著增加,全身血液循环可以通过脚掌来达到。
在大家的脚内侧,有三条经络根据前脚底板内侧和足大趾,在咱们踮脚尖的情形下,前内侧脚底板和足大趾就会起到支点人体站起到的作用,那般就能按摩保健这三条经络。
能够具备维护保养肾功能以及改善肾的功能的效果。
其次,掂起脚掌走三十分钟,那般还能够刺激脚部的一些穴位,有利于加快血液循环,排除体内毒素,保持脚部血液逆流的畅顺。
除此之外,饭后借助墙垫脚掌,长久性锲而不舍,也是有瘦身的功效。

踮脚的情形下,人便相对应会提升一些,具有了更普遍存在的视野,其实就是可以见到越来越多物件。
此外对于高处物品还能够进行碰触或者选择,这种行为在人日常日常日常生活、工作上,得话各式各样前提下具有关键性的现实意义。

OK,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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